2016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姓名

何嗣江

性别

所在学院

经济学院

职称

副教授

职务

 

出生年月

19626

拟招收2016

博士生数

 

拟招收2016级科学学位硕士生数

1

拟招收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生数

1-2

手机

13958007526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hsj1616@163.com

愿带硕士生的专业与方向

专业名称

金融学(科硕、专硕)

方向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创新;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专业名称

 

方向

 

专业名称

 

方向

 

对学生的要求:心静!勤奋!

自述(简历、学术专长、学术兴趣等需向学生说明的任何事项)

1981.91985.7,安徵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获理学士学位

1985.81993.8,安徽南陵师范学校任教

1993.91996.7,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6.8-现  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其中:200112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712月获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领域: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创新;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主要著作论文有:1、专著:《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台州现象研究》、《金融工程学》、《新编国际金融学》、《金融与发展: 区域经济视角的研究》、《微型金融:理论与实践》、《区域金融发展战略》;2、论文:《关于构建金融机构运营状况预警系统的设想》(金融研究)、《订单农业发展与金融工具创新》(金融研究)、《汇率市场化重在制度安排》(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全文转载)、《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制度创新:以台州市商业银行为例》(浙大学报)、《订单农业发展中金融创新研究》(浙大学报)、《微小企业贷款与信贷制度创新:以台州市商业银行小本贷款为例(金融研究);《弱势群体帮扶中金融创新研究:以台商行小本贷款为例》(浙大学报)等50

主要课题、项目(须写明立项单位、课题名称、本人角色、起止日期、经费数量等信息)

浙江省渔业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        企业委托(主持)

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与金融工具创新,        企业委托(主持)

金融企业社会责研究:以社区银行为例,    企业委托(主持)

中国订单农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报告撰写)

金融创新与“公司+农户”模式发展研究,   浙江省科技厅(主持) 

组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     企业委托(主持)

台商行小本贷款可持续发展与复制研究       台商行  (主要参与者)

IPC技术在“三农”微小贷款运营中应用研究  台商行 (主要参与者)

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中小金融发展专题研究--负责人,浙江省金融办。

宁波“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主要参与者)

上虞农村合作银行“十二五”发展规划;上虞农村合作银行“十二五”业务发展专题研究--负责人

温州地方金融创新发展研究 (主要参与者)                

桐庐农村合作银行微小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主持)

江山农村合作银行微小贷款中心发展研究(主持)

台州路桥区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主要参与者)

甘肃庆阳市创建西部革命老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规划(主持)

开化农村信用联社微小贷款发展研究(主持)

安徽宣城市亚邦小额贷款公司微小贷款发展研究(主持)

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微小贷款发展研究(主持)

广西鱼峰信合村镇银行微小贷款发展研究(主持)

江西玉山三清山村镇银行微小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主持)

衢江农信联社微小贷款发展研究(主持)

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微小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主持)

 

获奖情况

曾获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研究生优秀德育导师、本科生优秀导师、浙江大学优秀教师各一次。

社会(学术)兼职

某市政府决策顾问;某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某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浙江省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AFR微型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小额信贷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主讲嘉宾;甘肃省政府金融办顾问。

(助研助学金)导师经费卡卡号:101801-T21006 

若在研究生复试、选导期间(3月份硕士复试选导、5月份博士复试选导、提前攻博、9月份免试生复试选导、12月份提前攻博)本人不在杭州,委托   唐吉平         全权处理,其联系信息如下:

受托人姓名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唐吉平

 

13515812059

tjp5959@126.com

注:1.此表请于1130日前完成并发邮件至zxh@zju.edu.cn

2.每位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其中科学硕士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