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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金融方向)招生简章

编辑:admin 时间:2015年06月11日 访问次数:5404

一、   报考条件
2012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共计3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三、联考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专业考试方式
考生达到我校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第二阶段考试具体事项由培养学院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23—7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浙江大学现场确认点:玉泉校区图书馆演讲厅,现场确认时间711-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有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1025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
考生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浙江省内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8%
八、授课方式
隔周双休日(全天)。
为保证培养质量,国家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九、培养费
4万元
十、其它事项
1联考GCT成绩一次有效。
3、坚决杜绝我校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