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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力课程学习班报名通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访问次数:8390

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注: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提交申请
      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按提示进行。
    注意事项:
  1.注册时姓名等基本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件完全一致,否则申请无效。邮箱和手机号必须为常用邮箱和号码(密码遗忘用本人注册的邮箱和手机号找回)
2.请认真阅读通知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按照如下要求操作,否则可能因为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申请要求被驳回
国家平台照片要求:学员本人上传的学位照片
格式要求:必须是JPG格式,自己修改png等文件后缀无效;
比例要求: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文件大小:必须在200k以内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成像面积:48mm*33mm;头像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护照型)
注意要求:背景必须为蓝色(不得扣图),正面(不得侧身或生活照)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建议可以去照相馆拍(必须按照上传照片要求拍,不符要求将会引起申请被退回)
  3.报名系统中填写“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为“浙江省”,“学位授予单位”为“浙江大学”。
 4.完成全部步骤后,务必在申请学位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学位申请,才为报名成功。
 5.报名成功后,请联系院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7952270;以便及时联系通知开学事宜;
  (三)报名时间为201648-830日,报名额满即止。具体开学典礼及开课安排后续会通知;
  (四)学习费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阶段费用为2.1万元(本部);教材/资料费800元;
(五)现场确认
      经院系审查,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学生,安排资格审查、费用缴纳、信息采集;资格审查时,必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院系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缴费并进行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必须本人到场),确认后从“国家平台”导出资格审查表,由学生签字确认。
    
 二、课程学习规定
    课程学习阶段任课教师、课程考核、考场规则、成绩管理等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要求执行。
    注:学员在某一具体课程学习期间因故缺课超过1/3学时、或无故缺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试,应作重修处理。
 三、其他
    1.正式学员将由研究生管理处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统一编制学号,并将国家平台数据转入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学校平台)。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结业证书”。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如何?
答:1.参加学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课程学习并结业;
    2.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资格认定;
    4.撰写学位论文;
    5.论文答辩,获得学位;
 二、课程学习的流程如何?
答:1. 4-8月,学生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国家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报名;院系初审后,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来校进行资格审核,缴费,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图像和指纹数据采集。
2.通过审核后的学员参加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上课时间根据培养方案及在职生的时间状况进行安排,一般为双休日。
3.全部课程经考试或考核通过后,颁发浙江大学出具的结业证书。
三、如何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全国统一水平考试?
答:1. 必须为在册的浙江大学同等学力学员,并经过图像确认和指纹确认;
   2.直接进入国家平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付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见研究生院每年3月初发布的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3.符合学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有效期等规定。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阶段的资格审核有哪些条件?
答:1.参加课程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2. 通过全国统一的综合水平考试;3. 在有效期内;(目前进入论文阶段分一年两次,3月份和9月份,可参阅同等学力通知栏中关于学位申请的相关通知,每年时间基本一致)
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论文答辩有什么要求?
    答:课程结业获得所申请专业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在申请硕士学位期间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求详见《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10月修订)》第十二条),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科提出学位论文答辩。